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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瑞安市外国语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瑞安市外国语小学
瑞外校〔2022〕 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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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外国语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2〕2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步钰

副组长:潘国伟、翁文明

成员:王少云、张棉仕、王礼海、郑建辉、吴佳、彭盛勇、王新新、潘挺挺、徐德和、翁扬翔、赵川、薛孝辉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少云

成员:潘挺挺、王彭云、苏忠煊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原件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以及报名方法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入学对象。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2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我校施教区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参见“招生报名指南”,“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我们将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会及时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学校范围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全市公民办学校

公民办学校网络同步报名

公办小学:7月5日—13日

全市公民办学校

资格信息查验

公办学校为7月14日—23日

全市公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录取及超计划数学校超计划学生统筹

7月24日—8月1日

全市公办学校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8月7日

 

五、招生录取程序和方式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后,尚有剩余学额,接受教育局统筹。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施教区规定

我校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2〕396号)及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如下图:

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东至东港路,南至飞云江北岸,西至东山水闸,北至瑞光大道

 

第一部分,东至东港路,南至飞云江北岸,西至东山水闸,北至瑞光大道

第二部分:原东都片施教区示意图

北至开发区大道(向东)→东至上东路(向南)南至滨江大道(向西)北至瑞光大道(东新线延伸段);

第三部分:大桥花园A、B地块(详见瑞开发经字[2006]32号文件)与原综合厂(详见农场机关土地规划文件)范围(现在名为发达华庭)。

第四部分:征地村(协议)对象。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于2022年3月31日;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2〕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予以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2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七、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一年级招生6个班,24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电话与监督电话

(一)招生电话与联系人:0577-58808720  A岗王老师  B岗王主任

(二)学校网站://wgyxx.rajyj.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招生有关政策预告:

1. 2023年起,我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2020年至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也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2.2025年起,我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且需提供唯一房产证明,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至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也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且需提供唯一房产证明。

3.自2019年起,本校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4.自2019年起,本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小学已达到40人以上的,学校将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

十一、其他说明

具体的招生政策由学校负责解释。

 

 

 

瑞安市外国语小学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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